公司资本的三种形成方式
公司资本的三种形成方式

公司资本的三种形成方式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9/3/26 14:00:15 * 浏览: 133

公司资本的形成制度就是指公司在设立的时候以及设立以后,股东或者投资人怎么样向公司投入资本的相关法律规则。公司资本通过资本或者股份的发行而形成,包括新增的资本和初始的资本。各国公司法因为其本国国情各有不同,每个国家对资本的形成与设计也各不相同且相应法律规则同样各不相同,因此才有了各个国家运行机制不同的资本制度。总的来看,各国现在实行的公司资本形成制度有三种:

 

1.法定资本制

法定资本制,指的就是公司在设立的时候,一定要在公司的章程里写明公司资本的总额,而且全部的资本总额一定要所有的一次性的发行、缴足或者足额募集,满足不了上述条件公司就无法依法成功设立,公司在成功设之立后,由于经营或财务上的需要而增加资本,一定要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授权,这样才可以变更公司的章程规定达到的新股发行目的。考察大陆法系的“社会本位”的市场经济法治思想,我们发现大陆法系国家对债权人这一团体的利益保护源远流长。因为一开始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在历史之上由于公司资本的虚假给非常多的债权人造成了利益损害,出于增强债权人对于公司之信任感与安全感的良好目的,作为大陆法系代表的法德两大资本主义强国,在其本国的公司法中都规定了法定资本制这一资本制度,用来保证公司对外的信用和保障债权人之利益。法、德这两个国家的立法对大陆法系的阵营之内的其他国家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比利时和瑞士以及丹麦等国的公司法都选择了法定资本制。总体来说,法定资本制特征有三:(1)要在公司的章程里面写明公司所实际收到的资本总数额。(2)在公司成功建立以前,记载于公司章程里的资本的所有资本额出资人必须全部募足或者认购。(3)股东确定出资之后,其必须认真实际的履行义务缴纳承诺的全部出资。从理论上分析,法定资本制优点如下:对公司资本的确定与稳定有利;能够防止欺诈行为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之中发生;让公司在设立之初就能够有足够的资本来保证其偿债的能力;更可确保市场交易安全。凡事有利就有弊,法定资本制也必然有其弊端:首先,法定资本制违背了自由交易的原则,使公司设立效率低下,对于过高的注册资本而言,要求一些公司一次性全部认足太过于苛求,公司设立的门槛过高,让很多本身资金不算充足的小型投资者们望洋兴叹徒叹奈何。其次,法定资本制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公司资本发生浪费和闲置的现象,致使资源得不到合理的配置。对于刚成立的公司而言,其正处在急切需要资金来运转的时刻,但是却无法使用那些被闲置的大量资金;同样对于投入资本的股东而言,因大量资本闲置而导致公司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时,其股东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也无法更无力在投资另外的企业以求东山再起。最后,法定资本制使得公司增资的程序变得繁杂繁琐以至于成本过高。

 

2.授权资本制

跟法定资本制所追求的“社会本位”以及交易安全相区别的是,英美法系中法律崇尚的是个人本位和经济的效率,很多属于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法采用了授权资本制。所谓的授权资本制,就是公司在设立之时,公司章程里虽然明确的记录了公司拥有的资本总额,但是公司可以不发行全部的资本,缴足或者认足全部资本的一部分就可以使公司成功设立。剩余的部分在有必要的时候可以给董事会授权而一次或者分多次募集或者发行。每个认购股份的人都可以一次或分次缴纳股款。公司在正式成立以后,如果想要增加其资本,只要经过董事会这一关就可以达到目的,不在需要股东会举行会议来改变公司章程。对比可知,授权资本制比法定资本制灵活性强,其具有这样的特点:(1)公司注册资本只是在名义上记在公司章程里面;(2)公司成立的门槛大幅度的降低,投资者只需认购缴足公司章程里所要求的第一次所要发行的股份的数额。授权资本制的优势在于其具有很高的灵活性和便捷性,简化了公司设立的繁琐程序提高了公司的运营效率。在看到授权资本制优势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其劣势,依照授权资本制成立的公司可能拥有很少的实收资本,另外也很难落实注册资本,公司不诚信经营的可能性加大,非常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3.折衷资本制

折衷资本制,其有两种存在形式:许可折衷资本制和折中授权资本制。这两类折衷资本制的基础是授权资本制与法定资本制。许可资本制所指的就是公司在设立的时候,公司章程里必须清楚的规定公司的资本总额,而且必须一次发行、全部认缴或者募足。其不同之处在于公司发行新股和新增资本的时候,股东会可以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进行,增加的股份和新增资本为按照授权之时公司总资本的一定的比例来计算。大陆法系中以前曾经实行法定资本制的国家,包括奥、法、德等国家都采用了许可资本制。